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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承德市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全面深入地了解《预案》编制的背景、原则和主要内容,现进行详细解读。
政策出台背景
为有效应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水源地水质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体健康,维护环境安全,为规范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各项工作提供指导,编制完成《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是系统性原则。编制水源地应急预案,应全面掌握和分析行政区域内水源地的风险源信息、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和应急资源状况,逐一梳理明确各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工作职责、应急流程和任务分工,有效提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准备能力与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针对性原则。编制水源地应急预案,应在全面调查和了解行政区域内水源地环境风险状况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水源地、面临的不同环境风险,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是协调性原则。水源地应急预案,应作为市、县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源地应急预案与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有机衔接。
四是有效性原则。应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建立的组织体系和应对措施适合本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采取的应对措施本着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建立的组织体系要求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道河水源地、小跳沟水源地、承德县二水厂水源地、承德县二道河水源地、转轴沟水源地、红石砬水源地、扁担沟水源地、阿拉营水源地、丰宁城区水源地、平泉瀑河饮用水水源地、围场大唤起饮用水水源地、哈里饮用水水源地、御道口水源地。
其中营子区小跳沟水源地、兴隆县转轴沟水源地、兴隆县红石砬水源地和兴隆县扁担沟水源地属于深层承压水,适用范围按照水源井周围5km范围确定。
其他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调查范围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按照地表水流向确定,包括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边界向上游20km,两侧为分水岭的陆域范围。
(二)工作原则 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组织体系。
(三)组织体系
承德市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应急组织指挥部和现场应急指挥部、外部应急救援力量。
(四)事故等级
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可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①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②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③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2)重大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①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②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③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3)较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①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②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③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4)一般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①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②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③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响应等级
根据水源地重要性、污染物的危害性、事态的紧急程度、采取的响应措施以及对取水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实际情况,水源地应急预案的预警级别分为橙色和红色两级预警。
发布预警,即应采取预警行动或同时采取应急措施。一般发布橙色预警时,仅采取预警行动,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应对现场处置工作;发布红色预警时,在采取预警行动的同时,由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措施。
橙色预警响应:当污染物迁移至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但水源保护区或其连接水体尚未受到污染,或是污染物已进入水源保护区上游连接水体,但应急专家组研判认为对水源地水质影响可能较小、可能不影响取水时,为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响应:当污染物已进入(或出现在)水源保护区或其上游连接水体,且应急专家组研判认为对水源地水质影响可能较大时、可能影响取水时,为红色预警。
(六)应急保障
应急保障包括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经费保障及其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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